嚴禁冒墾義塚碑記
設立於清雍正十三年五月(西元1735年)。這不僅是茅港尾現存年代最古老的石碑,更是清代大清朝廷為了維護先人安息之地、防止活人與死人爭地的官方嚴厲告示。
1. 什麼是「義塚」?為什麼要「嚴禁冒墾」?
義塚的由來:清代台灣在移墾初期,有大量的「羅漢腳」(隻身來台開墾的單身漢)、外地商賈或是貧苦百姓。這些人如果在異鄉無依無靠地死去,往往無力購地安葬。地方鄉紳或官府為了收埋這些無主孤魂、免其曝屍荒野,便會集資購買一片土地或指定公有荒地,作為免費安葬窮苦人家的公共墓地,稱為「義塚」(即公墓)。
冒墾的衝突:隨著雍正年間倒風內海周邊(茅港尾街)的貿易空前繁榮、人口激增,土地價值暴漲。許多無良的開墾者、土豪或農民,竟動起歪腦筋,私自侵佔這片公共墓地(冒墾),甚至挖掉別人的祖墳骨骸,改種農作物或據為私有。這種「陽世活人侵佔陰界亡靈土地」的行為,在當時引發了極大的社會動盪與地方治安問題。
2. 碑文核心內容:官府劃定界線與重罰令
為了平息民怨並保護地方陰德,當時的諸羅縣知縣(雍正十三年茅港尾仍屬諸羅縣管轄)奉上級通令,立下了這塊極具法律效力的告示:
明確劃定四至界線:碑文中詳細開列了這片義塚的東、西、南、北四方邊界,以防地主或農民「越界蠶食」。
嚴厲的刑事處分:碑文後半段下達鐵令,往後若有任何豪強、業戶或地痞流氓,膽敢再假冒名義開墾這片義塚、或是私自挖掘侵佔,百姓可立刻扭送官府。一經查實,官府將會以「挖人祖墳、盜墾官地」的重罪嚴懲不貸,絕不寬貸。